來源:中國新聞出版報 更新時間:2011-8-26
據新華社 (記者李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對備受關注的盛大文學訴百度版權侵權案作出終審裁定,準許百度公司撤回上訴,雙方當事人按原審判決執行。
此前,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于5月10日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判決認為,百度公司侵犯了盛大文學網站上的《斗破蒼穹》、《凡人修仙傳》等作品的著作權。百度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明知涉訟作品的信息傳播權僅歸于原告以及侵權鏈接的狀況,卻未及時刪除原告通知的侵權信息或斷開鏈接,構成間接侵權;同時,通過百度WAP搜索對WEB頁面進行技術轉碼,并非只是引導用戶到第三方網站瀏覽搜索內容,而是替代第三方網站直接向用戶提供內容,屬于復制和上載作品的行為,構成直接侵權。
據此,上海盧灣法院判令百度公司立即停止對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盛大文學經濟損失人民幣50萬元以及合理費用人民幣44500元。一審判決后,百度不服,提出上訴。上海一中院于6月14日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于7月6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近日,上訴人百度公司向法院申請撤回其上訴請求。